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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以旧换新补贴,你关心的这些问题,最新回应!

日期:2024-05-27 作者:佚名 来源:重庆市人民政府

  为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工作,经商有关部门,现就近期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:

  1.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?

  答:实施时间为自《细则》印发之日(即2024年4月24日)起,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补贴申请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,至2025年1月10日止。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,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。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,不予办理补贴。

  2.《细则》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包括哪些车辆?

  答:在国家强制性标准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III、IV阶段)》(GB18352.3-2005)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,即2011年6月30日前(含当日)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3年6月30日前(含当日)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,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。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甲醇、乙醇、氢、生物燃料等。进口汽车参照执行。

  3.若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汽车,在提交补贴申请时,该车型已从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中移除,是否可享受补贴?

  答:以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,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中,即可享受补贴。

  4.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,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?

  答: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,也可以先购买新车,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等证明材料,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。

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(第1批)戳图看↓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cq.gov.cn/zwgk/zfxxgkml/hygq/202405/t20240514_1320560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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